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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领导,我方是位于秦汉新城南位镇陈阡村内的一家企业,目前我方的东侧有一家建筑垃圾回收企业,我们俩家企业中间有一条南北方向国有公共道路。道路位于北纬34.347892, 东经108.623457附近。
根据各方已取得的土地等手续显示,中间道路的宽度应为24米。但是目前我们的围墙与对方企业于2018年开始建设的5层办公大楼及其它房屋距离大约只有大约10米距离,已经无法满足国有公共道路的24米宽度。
南位镇政府、陈阡村村委会以及我们俩家企业,经过多次商讨,均无法解决问题,为了避免国家和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四方面都迫切需要以上问题的答复。
特此致信!期待贵厅急复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