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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陕西省高速ETC的办理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国家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5月30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辆分类》,新标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明确规定的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新标准将核载8人和9人的客车有原来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为了提交车辆高速通行效率,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国家也在极力推进ETC的办理。 我个人有8座车,但是当我到西安各大银行办理车辆ETC的时候均告知不能按照1类车辆办理,只能办理2类车的ETC,随后到高速集团也不能办理,客服电话96166更是摆设,打了1个多月,每天拨号上百次,均是无法接通,话务员到底有多忙??? 全国其他省份都已经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为什么单独陕西省要落后于其他兄弟省份?烦请各位相关领导重视,督促办理。尽早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多谢!!!
时间:
2019-09-09 17:45:25
回复单位:
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9-11 09:09:00
回复内容:
李先生您好: 9月1日,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简称“新标准”)正式实施。交通运输部表示,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车,将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目前各地正在对收费系统和收费车道进行升级改造,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测算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已经办理了2类车ETC车载装置的8座、9座小型车,需要更换为1类车载装置,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组织相关ETC发行机构公布更换事宜,请以实际公布为准。 近期我们接到96166服务热线接听率较低的问题反映较多,已增加热线服务人员数量配置,提高96166热线电话接通率,确保为陕西ETC用户提供满意的客户咨询服务。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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