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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西安绕城包年不退费问题
内容:
我于2019年3月12日办理了西安绕城高速包年,在建设银行办理,交包年费600元,车号陕A5JU90。2019年6月份,本人更换了新车,又到建设银行办理ETC车号变更登记,被告知必须先解除绕城包年,才能变更登记,而且告知包年费不予退还,说是高速公路规定的。这种霸道的规定让我不明白,我缴纳的年费,仅用了2个多月,为何不予退费,这不是赤祼祼的剥夺公民的合法财产。请领导在万忙之中过问,谢谢!
时间:
2019-09-12 20:00:06
回复单位:
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回复时间:
2019-09-16 10:23:0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年费包缴业务是针对“陕A车牌7座以下的一型客车”在通行固定线路时给予的优惠减免。办理年费包缴业务的车辆在一次性缴纳年度包缴金额(600元/年)后可不限次数通行包缴路段,类似于一次性对固定车辆(即车牌号码)进行了固定线路通行服务的买断优惠。车辆在通过收费车道时,唯一进行车辆核验和判定的依据就是车辆的牌照或者行 驶证。特别是在通行ETC不停车收费车道时,行驶证也无法判定,更需要以车牌号码为依据。如果更换了车牌或者车辆,意味着车辆属性已经发生了变化,买断的服务也就不能继续享受优惠。在客户办理业务时,用户签字的书面内容就有相关约定。同时以车牌为依据也是为了和公安系统要求的更换车辆必须交回旧车牌号码的政策保持一致。以车牌为核准的年费包缴业务,也是为了规避一些作弊行为。例如某一用户名下有若干辆车,只办理一个包年,如果不以车牌加以区分,仅以用户名来区分,那么其他车辆也可以转换使用。如此一来,通行费流失以及用户单位的利益就无法保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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