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便民
出行
数据
专题
注册
登录
旧版入口
2025年3月28日
星期五
|
中文版
|
English
|
繁简体
|
无障碍
|
长者模式
详细内容
当前位置:
个人中心
>
详细内容
详细内容
主题:
投诉无门,推脱责任
内容:
我于10月19日下午7时驾驶陕a6h6b2在西安绕城高速k78处时,由于道路异物未及时清理,车辆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压倒异物导致我的车后轮胎突然爆裂轮毂报废油箱受损,幸亏车内人员无大的损伤。随后我与前方车主经过商议后,决定寻找有关部门商讨说法,可是经过多方询问均无结果,总是草草了事,交警部门认定为我们为全责,这让我们很不服气。高速公路为国家收费封闭路段,在高速上出现这类问题,车主的安全应该由收费方负责,希望有关领导能够给予答复。 联系电话:****************** 刘飞
时间:
2019-11-14 17:17:58
回复单位:
省交通集团
回复时间:
2019-11-25 09:23:00
回复内容:
刘飞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交通集团绕城分公司(以下简称绕城分公司)未及时处置路面弃物致使车辆受损的问题。经查,10月19日晚19时左右,您驾车行驶至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外环K78处,因车辆撞在路面障碍物上导致车辆受损。自此事发前,绕城分公司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到相应的维护及管理义务。11月22日,绕城分公司已与您取得联系,再次详细核查事发情况、多次进行沟通、解释相关政策,积极进行妥善处理,希望您理解并接受我们的处理结果。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2019年11月28日
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