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省交通厅领导:
您好,我是西安西沣天然气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公司的各项施工手续。
为切实落实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中央生态环境部、陕西省、西安市和西咸新区“治污减霾”重大战略部署,改善沣西新城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公司积极响应沣西新城创建“美丽乡村”及“煤改气”要求,需沿G108(西宝老线-王马路)敷设天然气管道,给沣西新城确定的美丽乡村之一的新泥河村通气。
该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将使沣西新城大王街办、马王街办沿线企事业单位及居民早日用上清洁环保的天然气,对改善民生及提升周边区域的基础设施配套具有积极的意义。
2019年经过西咸新区管委会与西安市人民政府协调,对我公司在G108两侧敷设天然气管道的路产占用费进行部分减免。2019年4月15日我公司向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缴纳了1438000元路产占用费及100000元质量保证金,并于2019年4月21日取得了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下发的《涉路施工通知单》。
2019年9月我公司在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到西咸北环线高速桥与G108交叉位置时,西咸北环线分公司执法人员将我公司施工挡停,我公司出示了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下发的《涉路施工通知单》,他们答复说:西安公路局给我公司的批复他们不认可,要想继续施工需去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缴纳费用,并重新办理相关许可。
随后我公司聘请具有甲级资质的评价机构对穿越西咸北环线进行专项安全评估,评价结论为:此次穿越是安全可靠的。我带着安全评价报告多次找执法中队长及大队长,反复说明该管道穿越队西咸北环线没有任何损坏和安全影响,且我公司已经缴纳过费用,并出示了缴费凭证,希望能同意穿越,但交涉始终无果,至今管道还是无法贯通。
无奈之下,我准备好安全评价报告和申请等材料去西咸北环线分公司的上级单位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协调,交通建设集团路政工作部工作人员告知:需先缴纳相关费用,并重新办理许可。
我公司认为下穿西咸北环线处属于G108控制红线范围,同时我公司已经向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缴纳了G108包含下穿西咸北环线处的路产占用费,如果再次缴纳费用,属于重复收费。
鉴于以上情况,盼省交通厅领导协调,让我公司天然气管道尽快完成施工,以便让更多的居民温暖的渡过寒冬。
联系人:宋飞,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