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一)关于您反映“持交通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无法通行各地市疫情检查管控口的”问题:
1月24日起,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陕西省对承担疫情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任务的车辆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并作为持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免交全程通行费的证件。
您反映的问题,是对《通行证》使用范围理解偏差造成的。实际工作执行中,《通行证》仅作为持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免交全程通行费的证件,而非地方疫情检查管控点通行的证件。建议在今后运输作业时,车主可提前与始发地、目的地政府部门进行联系沟通,确保车辆顺利通行。
(二)关于您提出“能不能把交通运输厅办理的《通行证》授权成全国或全省通用的,各部门认可的证件”问题
按照国务院批示精神,2020年2月17日0时起,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目前,陕西省已严格按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政策规定执行,交通部门核办的《通行证》同步停止办理。
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