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省第三个法治宣传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布局,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党内法规,增强法治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推动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持续向好发展,省路政执法总队在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系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陕西省法治宣传周活动。
省路政执法总队要求各单位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要把国家宪法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12·4”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提前谋划,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丰富普法载体,积极开展各类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形式多样,务求实效,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社会需求,通过举办报告会、讲座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LED显示屏等媒体手段,利用高速公路路口、桥梁等场所和设施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