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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系统 “路政宣传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作者:毋 岚 来源: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 发表日期:2018-06-16 01:37:47 浏览次数:583
    日前,全国第四个“路政宣传月”活动圆满落下帷幕。一个月来,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系统紧紧围绕“规范执法、护路为民”主题,多渠道、多载体、多举措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沿线群众和过往司乘人员爱路护路意识,为“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完好畅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活动中,全系统各单位围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以及利用电子显示屏、可变情报板等设备开展24小时滚动宣传,实现了全路域宣传。二是在社区、乡镇、企业、收费站、服务区、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等人流车流密集地区设置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和司乘人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倡议信、便民服务卡等,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现场答疑解惑,真正做到了法制宣传面对面,政策讲解一对一。三是走村、入户、进校园,精心选择涉路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以真人真事谈经验教训、明法律道理,通过聊工作、搞宣传等方式不断拉近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之间的距离,做到多层面、全覆盖宣传。四是积极联合运营分公司、高速交警等部门通过设置联合宣传阵地、宣传展台,开展联合宣传,持续巩固宣传成果。五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全系统“路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和社会影响力。

    据统计,“路政宣传月”期间,全系统共发放宣传材料57万多份,悬挂宣传横幅744条,设立宣传展板906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347篇(次),在各类网站发布新闻报道328篇(次)。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司乘人员及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路政宣传月”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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