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前行不懈怠,文明创建结硕果。3月26日,省路政执法总队第十支队三大队被山阳县县委、山阳县人民政府授予“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大队成立以来,三大队紧紧围绕高速路政执法工作,在总队及支队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有力抓手,丰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载体,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队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强烈的工作责任和奋发的工作状态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治理、桥下空间治理及养护施工、涉路施工监管工作,做好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及恶劣天气下的保通保畅工作,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践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文明创建与路政执法工作的同频共振、同步发展。
荣誉催人奋进,道路任重道远。三大队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路政执法水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着力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为奋力谱写陕西高速路政执法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