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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路政宣传月”活动圆满收官

作者:赵楠 来源:省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 发表日期:2024-06-03 10:16:26 浏览次数:457

2024年5月是全国第十个“路政宣传月”,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提升高速公路精细管理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推动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省路政执法总队第四支队紧紧围绕“公路人人护、路畅心舒畅”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累计悬挂宣传横幅10条,发出倡议书200余份,发放宣传彩页500余张、宣传水杯等宣传物资300余份,收到涉及高速公路政策法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民事法律政策咨询问题10个,现场解答问题7个,涉及相关单位政策法规反馈问题3个,“路政宣传月”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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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普及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支队积极贯彻落实法治路政建设要求,认真践行“八五”普法规划,邀请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璐瑶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支队公职律师石刚进行“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运输治理相关制度”法治微课堂授课,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增强了法治思维,强化了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了依法行政和路政执法水平,为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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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集中宣传点,高效有序开展现场宣传。支队联合高速交警、地方政府单位、高速运营企业等,结合日常路政执法工作特点及“5·26爱路日”,走进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高速公路沿线村镇社区等,通过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和宣传水杯等,向过往司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高速公路政策法规和生活出行法律知识,使相关政策法规知识深入人心,切实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观念和法治生活意识,着力营造良好的高速公路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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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职律师普法宣讲队”,走村入户做好定点宣传。支队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为全民守法宣传员作用,将公职律师纳入普法宣讲队,设立“公职律师咨询服务点”,建立宣传现场“一对一”咨询服务机制,现有公职律师定点轮流坐班,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积极走村入户,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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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下基层”工作理念,走访调研做好重点宣传。支队采取领导示范带动、走访重点企业等形式,坚持“四下基层”工作理念,由班子成员带头,走访大件运输和装备制造企业、深入大件运输车辆护送一线,开展沉浸式执法调研和普法宣传活动,向企业员工、大件运输车辆车主、服务区工作人员、司乘人员等宣讲路政执法政策、发放宣传用品,寓宣传于服务,提能力于执法,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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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微博和网站,多措并举做好网络宣传。支队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及总队门户网站、地市级媒体网站等,充分展示路政执法及超限运输治理成果,广泛宣传高速路政政策法规和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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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有的放矢做好典型宣传。支队结合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针对违法超限运输、违法占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建筑控制区等行为,会同高速交警、高速运营企业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集中整治,采用说理式执法,释法明理,及时宣传整治典型,宣传活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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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第四支队将以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常态化推动“党建+路政”普法宣传,将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努力形成“社会共治、行业支持、全民参与”良好宣传氛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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