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桥下空间占(利)用问题,拆除违规建筑,保障路域环境安全,省路政执法总队第七支队十五大队积极开展冬季桥下空间整治行动。在执法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在K8+532杨道渠三号大桥桥下,有附近村民自建厕所一处,占地约5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进村走访摸排,找到了搭建该违规建筑物的村民,下发了《安全隐患告知书》,并结合类似案例造成的危害后果开展了“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通过“法、理、情”相融的说理式执法,该村民认识到在高速公路桥下擅自修建构筑物是违法的,存在安全隐患,并承诺积极配合消除违法行为。随后,在与属地村委会负责人沟通协调后,十五大队联合榆佳运营公司将该违建物进行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
在后续的工作中,十五大队将继续开展安全和普法教育宣传,提高村民护路意识、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