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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路政执法总队快速行动救助并移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珠颈斑鸠”

作者:高伟 来源: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发表日期:2025-06-27 08:09:41 浏览次数:216

6月23日15时50分,省路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七大队执法人员准备开展路政执法巡查时,在驻地院内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小鸟掉落在绿地石阶上。根据近期全省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鸟类专项治理”及总队工作部署,执法人员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进行细心照顾。下午17时27分,民警到达现场,联系相关部门初步判断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珠颈斑鸠,随即带走鸟并移交相关部门救治。从发现到处置,用时1个小时左右,体现出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系统的行动力。

自6月18日全省公路养护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暨全省打击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鸟类专项治理工作会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鸟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交函〔2025〕714号)部署以来,省路政执法总队高度重视,快速响应,及时就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系统做好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鸟类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一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提升识别甄别能力,做到全员尽知,心中有数。二是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停车区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等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冷链运输车、厢式货车、集装箱运输车、客货渡船等可疑运载工具,对无合法来源证明、货单不符、包装异常、逃避检查的货物进行重点查验,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三是印制宣传单、彩页以及宣传横幅,通过高速公路跨线桥广告牌、收费站LED大屏、车载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保护知识,广泛宣传野生鸟类禁止运输、携带、寄递的规定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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