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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靖路政大队“四严禁”、“四要求”强化涉路施工安全监管

作者:李明慧 来源:第七支队 发表日期:2017-05-03 17:19:13 浏览次数:276
    为进一步做好涉路施工路段安全监管工作,吴靖路政大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四严禁”、“四要求”切实做好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严禁未办理两证施工作业。要求施工单位在榆林路政执法支队吴靖路政大队办理施工证,在榆林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办理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证,只有持有两证方可进入高速施工作业。路政巡查人员每日不少于2次监管,并详细记录《涉路施工监管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监管无盲点。
    二是严禁未签订三方协议书施工作业。要求施工单位与高速交警、高速路政部门签订《道路施工监管协议书》,指导施工单位制定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保畅应急预案》后方可进场作业。
    三是严禁不穿标志服、安全帽等进入施工区。要求养护作业人员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思想上重视,意识上强化,行动上抓好落实;规范施工作业人员自身安全管理。现场标志标牌、锥形桶、防撞消能桶、爆闪灯、安全员等,符合标准、规范,对存在标志牌缺失、摆放不到位的,除对施工现场负责人批评教育外,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不到位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四是严禁施工人员,横穿马路,车辆随意掉头、停靠等违法行为。要求作业车辆遵守交通与安全规则,驾驶员持证上岗,谨慎驾驶,严禁违法掉头、逆行、违法载人、超员、超速等危险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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