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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交通服务热线(12122)面向社会公众有奖征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信息
来源: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发表日期:2011-07-27 00:00:00 浏览次数:17674
为了贯彻《陕西省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报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陕高收发〔2010〕20号)文件精神,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地高速路况信息,拓宽信息报送渠道,提高高速公路管理及服务水平,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决定自2011年8月1日零时起面向全省公众有奖征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信息。

本办法所报送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危险品泄漏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事件等信息,报送电话029-12122。

(一)交通事故信息:指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及道路行车安全或中断交通的事件。

(二)自然灾害信息:包括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气象灾害事件是指由雨、雪、雾、路面结冰及沙尘等恶劣天气给交通安全带来重要影响的事件;地质灾害事件是指由地震、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引发的对高速公路设施产生重大破坏影响的事件。

(三)危险品泄露事件信息:指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或交通事故时,导致危险化学品泄露,引发火灾、爆炸或侵蚀等对高速公路通行和设施产生重大破坏影响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和人为恶意刑事、治安事件。

(五)其他事件信息:以上未列入的、影响联网高速公路安全通行的突然发事件信息      

经核实,确认报送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信息有效后,以陕西交通服务热线系统记录时间先后次序为准,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信息的第一、第二报送人,分别按照15元/条和10元/条的手机话费进行充值奖励。

报送人员需了解突发事件的路段名称、地点或桩号、发生时间、事件类型、发展趋势、对道路通行的影响情况、现场描述及其他情况,以便及时向相关人员提供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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