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用户突破1万
来源: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发表日期:2011-09-13 00:00:00 浏览次数:13359
截至2011年9月6日,我省不停车收费ETC用户突破1万,达到10048户。我省自2009年实施非现金收费以来,各项业务开展顺利,用户数量稳步增长。随着今年全省不停车收费宣传推广工作的深入开展,办理“三秦通”缴费卡和安装车载电子标签(OBU)车辆快速增长,ETC车道通行利用率得到提高。截至9月6日,我省高速公路“三秦通”缴费卡用户达6.8万户,今年新增用户4.1万户,较去年同期增长615%;消费金额达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1%;不停车收费ETC用户突破1万,较去年大幅增长。今年以来,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有效促进了社会车辆办理安装车载电子收费装置,提高了高速公路ETC车道利用率。一是通过向省政府汇报、争取政策上的支持,强推“三秦通”。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安装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缴费装置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公务车辆于2011年9月30日前全部安装车载电子收费装置,使用电子收费系统支付车辆通行费。二是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消费方式,力推“三秦通”。一方面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在全省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宣传推广月活动。在收费站、跨线桥、收费大棚悬挂宣传横幅,利用高速公路电子情报板24小时不间断播放宣传内容,在收费站出口发放宣传单,利用收费站服务台设立咨询点,为车主解答ETC有关问题,策划制作ETC宣传漫画,并在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用户,扩大用户规模。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从2011年9月6日起,对安装电子收费车载装置的车辆通行高速公路ETC车道,通行费由原来优惠3%调整为“优惠5%”,并且此优惠政策长期有效。另外,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组织科研力量,不断改进完善不停车收费系统,及时解决ETC运行问题,确保收费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结算的准确性,极大地增强了公众对非现金收费系统的信任。三是通过积极主动服务,吸引发展“三秦通”。一方面与厅运管局积极联系,通过行政手段和政策优惠吸引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电子收费装置,在今年6月份联合出台《关于客运车辆安装使用电子收费车载装置支付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要求全省凡通行高速公路的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全部安装电子收费车载装置。另一方面组织召开驻陕部队高速公路ETC推广座谈会。针对部队车辆的特殊性,假冒军车牌照偷逃通行费的常发性,为遏制打击假冒军车,提高部队车辆的快速通行能力,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又于2011年8月4日召开了驻陕部队高速公路ETC推广座谈会,目前已经为一百余辆军车办理了车载电子收费装置,其他驻陕部队正在陆续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