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调研组赴陕北高速公路调研运煤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工作
来源: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发表日期:2012-08-31 00:00:00 浏览次数:9060
2012年8月28日至30日,省交通运输厅李峥嵘总会计师,厅财务与收费管理处冯涛副调研员,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党耀旗副主任一行组成调研组赴陕北片区高速公路调研运煤车辆减半收费工作。 调研组对运煤减半车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考察,并在座谈会上就相关实际问题和政策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解答,指出从9月1日起,全省将对运煤减半车辆做统一要求:减免的煤炭种类主要包括原煤、筛选煤、洗选煤,不含其他加工、附产品;享受减免的煤炭指陕西境内出产的煤炭;煤炭产地的判定依据为《陕西省煤炭公路运输统一运单》;同时,各经营管理单位应向司机耐心解答相关政策,做到应征不免,应免不征。 会上,李峥嵘总会计师对各经营管理单位在经济压力下,能够顾全大局,贯彻好政策,抓好工作落实,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后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对收费人员的培训学习和教育,要求收费员严格执行政策规定,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要加大对运煤车辆的稽查力度,特别是省界站提高稽查频率、增加稽查人员,做好减免车辆的记录工作,建立倒查追责机制;三是要全力保障收费站运行秩序,确保车辆通行畅通,做好9月至10月运煤旺季的保畅工作,服务好社会群众;四是要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省厅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抓好收费稽查人员安全教育,避免出现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