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卡通行人工车道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比例提升至5%
来源: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发表日期:2012-11-01 00:00:00 浏览次数:9174
为了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积极推进我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非现金缴费优惠比例的通知》(陕交发〔2012〕66号),自2012年11月1日起,对客车和合法装载货车持“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卡通行人工车道(MTC方式)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优惠比例调整为5%,届时,我省持“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卡通行MTC、ETC车道(安装电子收费车载装置车辆)均将享受到5%的通行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