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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将于2019年底到期终止
来源: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发表日期:2019-12-17 17:23:48 浏览次数:5603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底陕西省高速公路有2项优惠政策将到期。

     1.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陕西省高速公路将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优惠期限3年,年底将到期终止。

      2.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陕西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将到期终止。届时,榆绥、汉川、铜旬、安平、渭玉、西略、西咸北环等7条高速公路试点路段货车收费费率由优惠标准恢复至原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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