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国家高速沪陕线西安至商州高速公路(第二通道)收费大棚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24页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时间“2004年~2008年”修改为“2005年~2009年”。
2、《招标文件》第258页财务状况表中的时间“2006年”修改为“2009年”。
3、商州北收费站大棚基础深度3米,其余收费站大棚基础深度2.5米。基础回填采用天然级配砂石。
4、合同签署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认定的不平衡报价进行澄清和修正,投标人必须响应并确认修正结果。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各标段的投标限价见下表:
标段 |
投标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48 |
612 |
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 |
49 |
603 |
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 |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回函确认。回函传真:029-82734588;联系电话:029-82734588。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