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省级高速榆商线洛南至岔口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补遗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3月24日15:00时,其它时间随之相应顺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不变。
2、合同签署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认定的不平衡报价进行澄清和修正,投标人必须响应并确认修正结果。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限价见下表:
标段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6 |
25190000 |
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 |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回函确认。回函传真:029-82734588;联系电话:029-82734588。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