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1-07-15 18: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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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11条稳定猪肉价格的措施后,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开通生猪运输绿色通道,减少省内物流环节,降低批发和运输成本”的要求,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除了对国家规定的生猪实行绿色通道外,对载有鲜猪肉的车辆也全部实行免费通行,并将在全省开展保护“绿色通道”政策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绿色通道”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针对近期猪肉价格快速上涨的情况,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部署,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要求全省所有收费站简化生猪、鲜肉的查验程序,快速免费放行。“绿色通道”政策是党和人民政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体现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行动。我省交通运输系统高度重视这一利民、富民政策。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规定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补充完善“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和政策投诉电话。同时,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核验效率,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
据了解,为有力促进农产品流通,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省交通部门早在1998年就先后采取优先、快速通行和减免公路通行费等优惠政策,为广大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运输户提供“绿色通道”优惠。201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精神,我省所有公路收费站自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混装鲜活农产品、混装范围以外其他鲜活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以及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按照适度从宽原则,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同时,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基础上,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截至目前,我省交通部门共设立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网络服务站点344个,开通“绿色通道”793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403公里,普通公路4528公里。据统计,陕西交通部门开通“绿色通道”近13年来,累计减免通行费12.06亿元,仅2010年全年“绿色通道”减免金额达2.89亿元。有力促进了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