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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召开创建市级交通发展示范县动员会

来源: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1-07-23 00:56:43 点击量:2189

        7月15日,南郑县政府召开全县创建市级交通发展示范县动员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南郑县交通运输“十一五”及2011年上半年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思路和目标,并安排部署了创建市级交通发展示范县各项工作任务。会上,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韩文玉作了题为《真抓实干,加快交通发展示范县建设,努力开创“十二五”交通运输工作新局面》的动员工作报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大鹏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县交通运输局的工作成绩。他指出,“十一五”是南郑交通运输事业大发展、大跨越、大突破的五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应对诸多困难和挑战,克难攻坚,顽强拼搏,使南郑的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制约南郑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瓶颈”得到极大缓解,为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要求,要准确把握交通运输发展的新形势。一方面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坚定抓好交通运输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另一方面要分析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加快交通运输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新一轮交通运输事业的大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作出更大的贡献。他强调,2011年下半年要以创建交通发展示范县为契机,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交通部门和各镇政府要迅速启动创建市级交通发展示范县工作,按照各自的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公路路域环境建设,创建“畅、洁、绿、美、安”的公路行车环境,确保证顺利完成创建任务。二是交通部门和各镇政府要牢固树养护管理新理念,认真贯彻好县政府关于加快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将全县所有公路全部纳入养护范围,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养护责任,强化养护措施,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全力打造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树立我县公路交通的良好形象。三是各镇、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加大公路治超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治超源头企业政府公示制和保证金制度,坚持“一超四罚”,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行为。四是加快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及安保工程建设步伐。对“7.5”暴雨洪灾造成的我县多条公路严重水毁,部分道路中断交通,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不等不靠,积极发动群众做好乡村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加快抢修步伐,确保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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