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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航运局加强全省无船承运业务规范化管理

来源:厅航运局 发布时间:2011-08-04 17:57:51 点击量:2191

为了加强全省无船承运业务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日前,厅航运局组织人员对全省无船承运企业进行了摸排,全省现有登记注册无船承运企业11家,该局在通过调研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存在问题后,向无船承运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陕西省无船承运行业管理的通知》,就企业运价备案、公示制度、公布监督电话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领用程序问题与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进行了协商,明确无船承运经营者应持有厅航运局出具的《国际海运企业批准通知单》到税务机关领用发票。同时近期还将召开无船承运经营者座谈会,进一步强化无船承运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收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凭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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