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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国道榆林草沟大桥因车辆肇事引发大火受损

冯西宁现场办公要求9月30日前抢通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1-08-10 00:33:43 点击量:2678

        8月2日21:30,一辆拉煤货车与一辆装载24吨汽油的油罐车在210国道榆林城区草沟大桥发生追尾肇事,油罐罐体严重破坏,汽油大量泄露,并引发大火爆炸,致使桥面上的其余7辆大货车和2辆肇事车一并着火,经消防等部门紧急扑救,3日凌晨零时许大火全部扑灭。大火导致大桥桥面严重受损,部分箱梁爆裂,桥梁整体承载力下降,经专家鉴定为危桥。

        8月4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冯西宁在210国道榆林草沟大桥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要求做好受损桥梁抢修路段交通管制,确保不再发生次生事故。对受损桥梁按照抢险工程实施,迅速对受损桥梁进行全面检测,认真制定抢修方案,选择最好的队伍和监理,及时开展抢修工作,确保9月30日前抢通,并保证质量和安全。要做好对该路段的交通疏导、分流,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大型货运车辆在桥梁、隧道停留的管理。

        经专家现场勘查评审,210国道榆林草沟大桥抢修将更换桥梁第四孔严重受损主梁。维修其余局部受损主梁,更换4号墩受损支座。拆除现有桥面系,重做桥面铺装;拆除现有人行道,更换栏杆为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更换全桥3道伸缩缝。为加快工程进度,按抢险工程组织实施,拆除桥面系、受损主梁与预制主梁同步进行。抢修工期为55天。

        抢修期间,草沟大桥实行交通管制,凡行驶于210国道榆绥段的货运车辆需提前择路绕行。北上车辆在绥德二十里铺收费站驶入吴靖高速公路,到靖边转入包茂高速公路行驶,或由210国道行驶至鱼河转入204省道,经横山县驶入包茂高速公路;南下车辆从包茂高速公路王则湾收费站或榆林收费站驶入,到靖边转入吴靖高速公路行驶。所有驶入(出)榆林城区各客运站的进(出)站客车,按原规定的路线通行;周边省区县往返行驶于210国道榆绥段的非进站客车,一律经由上郡路、富康路、航宇路、沙河路、210国道绕行。

        榆林草沟大桥位于210国道K314+836处,上部结构为6-3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变连续箱梁,下部结构为柱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长189米,桥宽净9+2×1.5米人行道,桥下净高14.8米,设计荷载汽-20、挂-100,1998年建成通车,由榆林公路管理局榆阳公路管理段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此前运营情况良好,桥梁技术状况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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