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1-08-14 03: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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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干线公路通车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向社会公众告知干线公路通车信息,扩大通车公路服务效益宣传和影响,加强干线公路运行监测和管理,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干线公路通车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公路通车信息在公路正式通车一周前完成报送工作。报送信息如有变更或补充,应在变更或补充后一周内重新上报。
按照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运输部干线公路通车信息报送制度》,干线公路通车信息包括高速公路和二级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含二级,以及独立开通的桥梁或隧道)在新(改)建工程交工验收后通车的相关信息。分基本信息、管理信息和效益信息等3个方面。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建设性质、路线名称、路线编号、路段名称、起止桩号、起止地点、里程、行政区划、技术等级(含车道数)、路面类型、设计时速和交通量、相邻路段连接信息等。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养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通车时间、收费情况等。效益信息主要包括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其中:直接效益主要为新通车路段对完善路网、节约运输成本、节省时间、减少事故等方面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间接效益主要为新通车路段对吸引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增加就业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产生的间接效益。
《交通运输部干线公路通车信息报送制度》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是干线公路通车信息报送的审核单位。干线公路通车信息将作为公路数据库动态更新及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新增填报路段的主要信息来源。通车路段的管养单位应按照《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从通车之日起,通过“路况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及时填报公路交通阻断信息。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检查与培训,确保公路通车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杜绝少报、迟报、不报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