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1-08-16 23: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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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公告》明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双信封无标底评标办法要点》、《陕西省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关于高速公路载货类机动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告》、《关于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公告》等2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同时重新制定发布《陕西省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等16件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详见三版)
《公告》指出,废止的8件规范性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不再执行,确认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并要求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后续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