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当前全省道路客运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客运管理工作提出五个方面新要求:一是强力推进道路客运公司化经营深入开展。正确理解公司化经营的涵义,选择合理模式;抓住客车经营到期需重新许可的有利时机,督促客运企业实施公司化经营改造;建立督查追究机制,了解掌握公司化经营改造的真实情况。二是扎实促进通村客运发展和质量提升。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制定适宜的规划,合理确定通村客运发展思路;创新模式,努力提高通达率;认真落实各项优惠补助政策,确保通村客运“开的通、留的住、有效益、可持续”;对农村五级站、招呼站严格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需建设、先建后补”的原则建设。三是深化客运企业及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加强日常性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组织开展考核工作,重点抓好管理薄弱的客运企业和客运站的检查考核;今后厅运管局每两年对客运企业和客运站考核一遍,扶持文明规范经营的客运企业做大做强,督促客运企业全面提升人员综合素质,有效利用GPS等科技手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四是着力提升汽车站管理服务水平。以“三优三化”为目标,大力提升客运站的硬件设施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客运站要支持通村客运发展,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对管理混乱的客运站,将降低汽车站站级,并会同有关部门相应降低旅客站务费和客运代理费收取标准。五是认真做好道路客运运力调控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厅运管局《关于认真做好道路客运运力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凡省际班线许可后半年、市际班线许可后3个月未投入营运的,其许可决定一律注销;对申请新增从各市区始发需途经西安市的客运班线以及各市境内乡镇至西安的市际客运班线将严格控制;建立健全许可事项会议研究和公示监督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