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咸阳公路局在当前治超“一超四罚”、“黑名单制度”、“五位一体”等联动治超的基础上,创新流动治超思路,以流动检测为主,拌合厂为补充的流动治超卸货点模式,开展拌合厂站与流动治超联合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治超活动中,咸阳公路局将局属的各个拌合厂作为治超源尾监管实施的责任主体,各拌合厂厂长为该厂治超第一责任人,将进出拌合厂的超限车辆纳入监管范围,杜绝超限车辆的进入和驶出。泾阳、永寿流动治超稽查的超限车辆就近在拌合厂称重处理、卸货,这种流动治超与各拌合厂紧密结合的方式,有效治理了盲区超限超载行为。通过近四个月的运行,泾阳、永寿流动稽查队伍依托拌合厂进行称重查处超限车辆45辆,卸载货物962.4吨、罚款8.1万元,超限盲区治理取得了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