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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若干意见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1-09-02 17:56:44 点击量:197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精神,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牢牢抓住道路交通安全“人、车、路、企、管”5大要素,实施全过程控制,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精细管理,标本兼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顺畅有序、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综合监管,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对运输企业的科学监管水平,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务必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落实各级、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责任,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逐级有人负责,坚决防止工作力度层层“递减”现象。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尤其要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按照国家标准,采取完善标志标线、路面拉毛、增设紧急避险车道等安全设施,降低道路危险程度。加强改扩建高速公路安全工作,在边施工、边通车的路段,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提示、警告、导向等标志,安排专职人员在道路上疏导交通,保证交通顺畅,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加强路面巡查力度,增加巡逻车密度,在重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设置警告标志,巡逻车定点喊话,对超速、超车等交通违法车辆严肃查处,及时疏导路面交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交警、路政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勘察完现场后,及时清理恢复交通,防止因长时间堵车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继续坚持我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山区三级以下路面夜间营运客车禁行的规定,严防夜间因视线不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对西汉、包茂、福银、西商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实行客货分道行驶,提高公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包茂高速蒿庄梁以北、西汉高速秦岭段以南、宁强段,福银高速永寿段、长武段、连霍高速兴平及蔡家坡段事故高发的状况,以适当间距设立电子显示屏,适时发布路况信息、预警信息,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着力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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