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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信息中心行政与工会续签“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

来源:黄宁芳 发布时间:2011-09-17 01:22:26 点击量:1912
 

 

       2011年9月16日,在厅信息中心工会会员大会上,中心主任廖军作为交通厅信息中心行政代表与女职工代表续签了交通厅信息中心《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该合同明确了女职工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福利待遇方面等内容,旨在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的调动女职工积极性,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促进单位健康和谐的发展。
     今年以来,中心党支部、行政及工会高度重视女工工作,能够按照《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内容,针对女职工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展示女性风采的文体活动,如组织开展“建功‘十二五’,巾帼展风采”主题交流活动,以召开座谈会形式庆祝“三八”妇女节到来;为了促进职工全面健康发展,工会参加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为女职工办理了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卡;动员女职工参加“喜迎建党90周年放歌美好生活”征文活动;积极参加厅机关组织的“红色歌曲代代唱”歌咏比赛;向女职工印发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学习资料;推荐单位行家能手举办女职工健康保健知识讲座,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身体普查等等。通过一系列举措,大大提高了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女职工也纷纷表示,要以这次《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为契机,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认真履行自身义务,扎扎实实地工作,为单位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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