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RSS

李华在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1-10-16 02:48:11 点击量:757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长  李华

201161日)

 

同志们: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全国公路交通行业期盼已久的重要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我国公路交通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刚才,冯正霖副部长对全国交通运输系统贯彻实施《条例》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国务院法制办马森述副司长对《条例》进行了权威解读,并对依法行使公路保护职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下面,我就《条例》宣贯执行有关具体工作,提两点建议和要求:

一、以宣传月活动为重点,切实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宣贯工作

部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月活动,既是宣传贯彻《条例》的具体措施,也旨在通过这一活动,广泛宣传学习《条例》,让广大公众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了解公路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条例》平稳有序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特别是各级公路管理机制,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全面推进《条例》宣贯工作。

一要组织多种形式的现场宣传。各地要在公路沿线、收费站、养护道班(工区)、公路服务区、超限检测站、基层公路部门的行政大厅和许可场所、客货运输站场等地,以及通过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行政村公开栏等宣传载体,发布、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和挂图。同时,还要在报刊杂志开设专栏、专版,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深入一线开展多样化宣讲活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特别是公路管理机构的领导和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在公路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公路沿线的城镇街道以及超限检测站、收费站等一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条例》现场咨询和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介绍公路安全保护有关知识。同时还要组织有关人员,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村镇,深入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法律知识,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支持公路保护工作。

三要通过树立典型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公路保护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发表讲话,发表署名文章,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座谈、视察、现场监督等方式监督和指导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推动《条例》宣贯工作深入开展。与此同时,各地还要按照现有规定,加强和规范公路保护有关工作,对于基层工作中涌现出现的典型示范和先进事迹,要及时组织宣传报道;对于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的典型违法行为,也可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爱路护路,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公路保护的有关工作当中。

此外,为方便群众了解《条例》有关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我们还组织有关单位整理了100条标语口号,委托中国公路杂志社编印了系列宣传挂图和《条例》插图读本,供各地在具体宣贯工作中参考和作用。目前我们还正在组织制作公路保护公益宣传片,近期将在中央主要媒体播放。宣传月活动期间,中国交通报还将开设专栏,对各地宣贯情况进行系列即时报道,请各地积极参与、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二、以组织开展系列专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做好《条例》的施行工作

全面做好《条例》履行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任务,直接关系到交通运输行业的执行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特别是公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一系列的专项工作。重点是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继续推进治超专项工作。《条例》的出台,为治超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依据。贯彻《条例》的第一要务就是坚决做好治超工作.各地公路管理机构要继续保持路面治超执法工作力度,并以车货总重 55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车辆为重点,严格监管并实施卸载等措施.要积极开展区域联动治理,抓紧规范治超检测站点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建设。同时,还要加强与运输管理机构的联系与合作,配合做好货运源头派驻、巡查以及源头监管和处罚工作,落实违法超限信息登记抄报制度等,真正形成路面执法与运输源头监管并重的车辆超限治理有效工作格局。

二是着力加强行政许可与基层窗口创建工作。各地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公路管理机构的基层办公环境和装备与行政许可窗口建设工作,统一行业形象,提升行业凝聚力和服务水平。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优化工作流程,逐步推行网上办理行政许可等便民服务措施。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尽快探索研究跨省(区)的不可解体的大件运输联合审批机制,创新行政许可方式,实施“一家受理、一站式审批”的工作机制,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增强科学性和便民性,切实解决近年来群众反映突出的超限运输许可审批程序繁杂、所需时间长、不便民等问题。

三是全面加强公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能力与体系建设,是《条例》赋予交通运输行业的新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加快建立完善各项预案,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公路交通应急处置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抓紧组建以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主体的地方公路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充分发挥武警交通部队作为国家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公路交通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能力,确保路网安全有序运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更加可靠的支撑作用。

四是积极组织养护示范工程实施和路政管理文明创建工作。各地要尽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公路保护工作格局。要结合干线公路改造养护示范工程,加快路网结构优化升级,确保公路路况质量好、养护技术水平高、综合服务水平优,同时加强养护施工计划的统筹安排和养护作业现场监管,正确处理好养护施工与保障车辆通行的关系。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针对违章建筑、穿集镇路段、非公路标志、涉路设施等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部署,统一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路政管理文明创建活动,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难点问题,促进公路与周边城镇与路域环境的和谐与适应,确保公路交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是重点做好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队伍建设工作。《条例》在《公路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公路保护的职责授权给公路管理机构,同时赋予了必要的权力和行政手段。各极公路管理机构要不辱使命,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遵照冯副部长提出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水平,特别是在治理工作中要坚决执行“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粗暴执行、趋利执法和乱查乱罚等违规行为。同时还要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的公路养护队伍和一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路政执法队伍,确保公路保护的有关职能能够被正确履行。

同志们,做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按照部的统一部署和今天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工作成绩,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公路交通发展的成果和《条例》出台给大家带来的实惠。

谢谢大家!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