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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治理超限超载水平领先发达国家

来源: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1-10-16 02:48:12 点击量:1318

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17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山西省治超行动从20071219开展三年来,超限超载率大幅下降。超限超载率由治超前的13%下降到0.2%,大大低于全国6%的平均水平,并领先于发达国家水平。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杜绝,高速公路杜绝了超限超载,国省干线长途运输车辆的非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控制。

  据了解,截至20101130,山西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72.1716万人,检测货运车16073.4368万辆,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7.658万辆,卸载车3.5万辆、货物12.7077万吨,罚款3873.29万元,记分3.3万人次、11.06万分,取缔非法储()煤场1987处、非法改装厂117处,拆解非法改装车953辆,没收并销毁拼装车108辆,行政拘留违法司机789人,处罚企业210多个。

  与200711月同期相比,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桥涵受损由2007年的163座下降到2010年的15座,下降了90.8%。全省国省干线公路2007年损坏需大中修或改造3838公里2009年、2010年仅为2256公里1795公里,减少1582公里2043公里,保守估算每年降低损失20亿元,三年降低损失60多亿元。全省注册货运车辆数由2007年的25.47万辆增加到2010年的40.9万辆。公路客车正点率达到90%。长时间大面积堵车现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行车速度从治超前的30公里/小时,提高到现在的60公里/小时以上,节能减排的任务在运输经济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2008年以后,公路“三乱”举报比治超前下降38%,其中涉及治超的举报下降66%。通过治超,有效遏制公路“三乱”的经验被国务院纠风办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年治超不寻常山西省治理超限超载启示录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得到一条信息:美国的超限超载率是1%,德国的超限超载率是1.2%,山西这样一个煤炭大省、运输大省,何以能够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并连续保持3年,其成功的关键是什么?

  用省治超办主任李顺通的话说:我省新一轮治超之所以成功,政府主抓是核心,责任追究、源头治理则是两个“杀手锏”。

  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属地管理,是“拉网式、无缝隙”治超取得成功的核心和根本。在新一轮治超行动伊始,省政府明文规定,市、县政府是治超的责任主体,市、县长是治超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行业监管第一责任人。省政府确定由分管副省长主抓,交通、公安、工商等20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组成了治超工作领导组,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都按要求成立相应机构,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不留死角。明确的职责,周密的分工,极大地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源头治超是我省治超成功的第一号“杀手锏”。关口前移,严把车辆准入关、严把源头装载关、严把承运主体关遏住了超载源头。

  责任倒查则是二号“杀手锏”。在“拉网式、无缝隙”治超行动中,突出了责任倒查,全过程问责,使治超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实行责任倒查的过程中,各级治超机构与监察、纠风部门严格执行省政府第223224号令,按照“对号入座、一视同仁”的要求,坚持“谁不倒查就查谁”的原则,认真履职。新一轮治超以来,全省有450名党政干部因治超不力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1名县长被免职。

  三年来的治超实践证明:新一轮治超中,政府主抓、依法治理、源头监管、科技推动、经济调节、责任倒查、重奖重罚、舆论促进,环环相扣、管用有效,起到了治腐、治乱、治吏的效果,转变了干部作风,提升了政府形象,社会高度评价,群众甚为满意。作为决策思维和方法,治超经验对我省治理其他“顽疾”具有借鉴作用。对我省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启示之一:系统思维,政策制度连环配套成体系。“顽疾”之所以难治,是因为其利益关系复杂,涉及部门众多,牵一发而动全身。针对治超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我省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布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四位一体;从源头到源尾的每一个环节,多部门、全过程联合执法,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一齐应用,突出“综合”,重点“综合”,形成合力,形成威慑,形成“综合”战斗力。

  启示之二:领导重视,动真碰硬,狠抓落实。当前,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的难题是落实难。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的问题,司空见惯,成为又一顽疾。“拉网式、无缝隙”治超行动恰恰在于克服了现行官场的恶习,真治而不是假治,狠治而不是软治,责任倒查、动真碰硬,狠抓落实、重奖重罚,对治超工作不力的官员绝不姑息迁就,对超限超载源头、车辆、司机依法坚决严惩。

  启示之三:找准问题的关键点、着力点、突破口,强化政府的执行力。省委、省政府把握住了超限超载问题的特点和本质,对症下药,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多年的经验使山西认识到,政府治超而非部门治超,非政府不能为;开全国之先河,将治超工作列入立法程序,从法的层面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对于公职人员的“官帽子”和老板、司机的“钱袋子”,强化责任倒查,重奖重罚;源头治超,运管部门第一次被纳入治超行列,履行源头驻站巡查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启示之四:有为有位的理念,奋发有为的干劲。新一轮治超行动初期,各级政府治超机构是临时的,队伍没有编制,经费难以保障。但他们没有抱怨客观条件,没有等待观望,而是坚守有为有位的理念,以奋发有为的干劲来赢得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为治超工作的扎实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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