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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把陕南作为公路建设的重点区域

省政府出台推进陕南循环发展若干意见提出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1-10-18 17:40:26 点击量:2287

        省政府日前出台《加快推进陕南循环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继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继续把陕南作为全省公路建设的重点区域。

        《意见》指出,“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陕南人民奋力探索突破发展之路,全力构建和谐陕南,经济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交通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生产总值实现翻番。“十二五”时期,是陕南紧随全省发展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推进陕南加快发展,既是陕南人民的强烈期盼,也是全省三大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全省上下要形成合力,积极支持陕南发展循环经济,帮助陕南在发展的进程中取得更大的突破,实现更快的跨越。着力打造生态、秀美、富裕、安全的新陕南。

        《意见》提出,围绕建立贯通省内外的大通道、大枢纽,加快建设一批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和航运项目,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交通体系。继续把陕南作为全省公路建设的重点区域,加快推进汉中—陕甘界、鄂陕界—安康、宝鸡—汉中、安康—平利、安康—岚皋、西乡—镇巴、洛南—岔口铺、西安—商州等高速公路建设,强化路网衔接,打通省际“断头路”,实现陕南区域内交通更便捷,与关中、陕北交通更顺畅,与毗邻省份交通更开放。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提高通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达水泥(沥青)路,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积极推进汉江干流航道治理,提高航道标准,建设汉江安康—白河段国家高等级航运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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