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运管局
发布时间:2011-11-16 0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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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2011年11月8日至12日,厅运管局在省军区八一宾馆举办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依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引车员、检测员、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员、计算机网络控制系统管理员、仪器设备管理员进行了理论知识考试、理论答辩和实操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厅运管局将为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应的机动车维修(检测)经营服务活动。《从业资格证》是对综合性能检测站服务能力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凡检测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达不到要求的,厅运管局将不予以服务能力认定。
本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从业人员考试旨在通过对检测企业岗位人员的资质培训,提高机动车检测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