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9日,受国家生态环境部的委托,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蓝商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通过对蓝商项目边坡防护、取弃土场恢复、水资源保护设施、声环境保护设施、污水处理等沿线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详细查验,认为蓝商项目在建设过程复杂,环保调查工作历时较长,难度大的情况下,在环境保护方面竭尽全力,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环保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蓝商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