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通行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安排的平衡资金及还本付息资金专款专用,2011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总经济师张淑琴带领财务科及监审科相关人员对上半年安排平衡资金的全省15家非封闭式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管理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各收费管理单位收到撤站还贷平衡资金31,359万元,其中:还本补助26,444万元、付息补助4,870万元、撤站设施拆除费用45万元,均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额使用;收到通行费还本付息资金29,679万元,使用率为99.23%,未发现截留、挪用平衡资金和还本付息资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