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路局确立府谷县为全省货物源头治理试点县并组织现场督导

来源:省公路局网站 发布时间:2007-08-14 08:00:00 点击量:1491


    近期,为了探索装载源头治理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装载源头监管,省局确定府谷县为全省货物装载源头治理试点县,探索煤炭装载源头治理的经验,形成有效的治理办法,在全省推广。试点工作将对我省矿产资源富集地区装载源头实现政府综合治理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意义, 

    8月9日,为进一步推动府谷源头治理工作,省公路局派专人赶赴府谷现场督促指导。会同榆林市公路局、运管处,府谷县交通局、煤炭局、运管所、地道站有关同志实地查看了府谷县瓦窑坡煤矿、蛇口湾煤矿源头治理的情况,并进行了座谈,了解了现阶段综合治理的模式,府谷县属矿产富集区,全县共有煤矿126座,区域内货物装载源头主要为煤矿企业。现阶段,府谷县政府对煤炭厂矿装载源头的治理工作较为重视,府谷县政府已组织煤炭、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展开了货物装载源头的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县治超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工作。交通、煤炭、公安等部门能够紧密配合,认真落实省厅局的源头治理工作要求,措施较为得力,启动了源头治理工作,沿线的煤炭转运站基本杜绝。目前由于源头治理和路面治超工作的联动格局已初步确立,辖区内省道301和府准路的超限超载率分别降至1.26%和4%左右,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

    通过调研,省局提出了的意见。一是政府督促各相关单位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源头综合治理方案,明确各单位的责任,签定目标责任书。二是对辖区内装载源头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登记造册。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县货物源头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三是加大转载源头治理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争取源头业主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四是加大制度化建设工作进程,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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