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干线公路深化治超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来源:省公路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09-06 08:00:00 点击量:1678
    一、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社会危害
    一是严重损害公路及其设施。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公路病害急剧增加,公路使用寿命大大缩短,公路建设养护成本急剧增加;二是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三是导致道路运输市场恶性竞争。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四是造成车辆“大吨小标”泛滥,逃避国家规费,严重干扰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全省超限超载运输形势
    (一)干线公路省界入口情况:全省干线公路省界出入口共28个,分布在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8个市。其中,每日货运车辆流量在200辆左右的有7个,500辆以上的有8个,大量超限超载车辆由此进入陕西省。
    (二)治超盲区分布情况:治超盲区是指固定治超检测站辐射不到的超限车辆绕行或行驶的路段。按照干线公路车流量分布,全省确定重点盲区路段29条(陕北地区以日平均货车流量500辆以上,关中和陕南以日平均货车流量300辆以上为统计标准),其中车流量在700辆以上的省级重点关注盲区线路共计13条。根据治超盲区和装载源头集中情况,确定超限绕行重灾区5个:榆林的神木、渭南的白水蒲城、关中环线区域、西安的周至户县以及安康岚皋紫阳汉阴五个省级关注的超限绕行重灾区。
    (三)公路沿线货运装载源头分布现状:全省干线公路沿线约有965个货物装载源头:其中油气厂源4个,煤炭转运站154个,砂石集散地491个,建设项目39个,矿场257个,农副产品集散地20个。大量源头超限装载车辆由此源源而出。 
    三、深化治超以来的工作
    全面开展省界堵截、盲区布控和源头监管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加快了新增治超检测站、规范化检测站等硬件设施建设,初步建立了以治超检测站为基本框架,以流动检测车为延伸管理,以治超卸货点为主要依托,以群防群治为辅助手段的治超网络。
    (一)初步建立治超网络,全面开展三项治理
    省界堵截:全省干线公路共28个省界入口,其中依托现有检测站实施严管重罚的4个,设置治超劝返点的16个,实行交通流量监控的5个,无货运通行流量的3个。
源头治理:渭南、榆林、商洛、宝鸡、安康、延安市初步完成部分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驻监管工作;汉中运管部门已和辖区内源头企业签订了治超责任书;咸阳、铜川市因源头企业较多且不愿配合,目前采取在源头企业集中路段加强路面巡查,通报市治超办督促运管部门落实源头监管;西安市因源头多为沙石料场,数量多、条件差、情况复杂,运管人员尚未进驻。榆林市府谷县已确定为全省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工作试点县,咸阳市针对货物装载源头治理难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治超盲区布控:全省干线公路依托养护道班、收费站、卸货场在盲区路段规划、勘定了80个治超卸货点,其中西安8个,宝鸡6个,咸阳5个,铜川5个,渭南13个,延安9个,榆林11个,汉中6个,安康6个,商洛11个。
    西安、渭南市针对本辖区路网密、绕行线路多的特点,近期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相继查处多起大吨位超限车辆结队绕行案件(其中单车最大超限吨位达76吨之多该车为六轴车,车货总重达131吨,按规定车货总重限55吨),对超限绕行行为予以沉重打击,成果卓著,社会反响强烈。
    (二)硬件建设加快,治超手段进一步加强。
    截至8月底,全省启动运行的治超检测站共55个,干线公路38个,农村公路17个;运行治超流动检测车共52辆,依托固定检测站和治超卸货点在盲区路段进行巡回检测。运政人员已开始进驻货物装载源头。
    (三)治理效果初显,形势明显好转。通过各市交通、公路部门的共同努力,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路面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截至8月底,全省干线公路共投入路政、运政、公安交警等执法人员5000多人次。深化治超全面启动以来的7、8两个月,全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治超检测站共检测车辆2518101辆,查处超限车辆54028辆,超限超载率2.15%,省界劝返车辆6748辆,卸(分)载货物12651.36吨,拆解非法改装车辆273辆。
    四、下一步治超工作要点
(一)加强公路沿线货运装载源头监管工作。
    下一阶段三项治理工作以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为重点,重点区域是榆林、延安、咸阳、渭南等自然资源密集型地区。
    一是将争取市、县政府的强力支持,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联合监管制度,交通、工商、国土、煤炭等相关部门联动管理,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严格把好货物装载源头关口,杜绝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出厂、载货、上路。二是建立出厂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记录与相应的奖惩措施挂钩的制度,对企业故意放纵车辆超限超载的,依其企业性质由相应的主管部门严肃处理,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取缔经营资质。而对于出厂货运车辆装载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在生产计划和配额上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严格的奖惩措施,鼓励装载源头企业自觉抵制车辆超限超载装载。三是联合各部门组织开展货物装载源头专项整顿治理活动,对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货源的场站予以整顿或者关闭。交通部门将进一步落实运政执法人员进驻装载源头实施监管,路政执法人员加强路面巡查,发现出自源头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将直追源头企业,对源头企业组织督查。
(二)区域配合、干支联动,动态管理治超网络。
    全省干线公路路面治超网络和各市治超网络已初步成型,下一步将根据全省治超网络上源头、盲区路段的分布结合各地治理重点开展针对性的工作,以重点源头的治理带动重点线路的治理,以重点线路的治理辐射整个区域的治理,进而实现全省的全面布控。同时加强相邻区域的治超联动,加强干线与农村公路的治超联动,根据治超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网络布局和治理重点,实施动态管理,真正形成全省性的治超监控网络。
(三)实施严管重罚,严格执行全省统一处罚标准。
    治超检测站检测工作坚持“逢车必检”的原则,对运输可卸载货物的超限车辆按“先卸载、再收赔、后处罚”的程序进行处理。在“严管重罚”期间,超限运输赔(补)偿费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同意收取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的批复》
规定执行;对超限车辆的处罚严格按照陕西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陕交发〔2007〕270号)精神,执行全省统一处罚标准。凡是经过处理处罚的车辆必须消除违法状态或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后才能继续通行。
(四)开展桥梁治超工作,保护桥梁安全。
    我们按照交通部和省交通厅的安排,在全省运营桥梁技术状况普查和安全排查工作完成以前,将不允许任何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非法超限车辆通过桥梁。并积极开展了桥梁治超工作,各检测站坚持全面检测,流动检测车和各路政大队利用便携式检测仪加大巡查力度,对检测出超过55吨的车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禁止继续通行,确保桥梁安全。
(五)启动农村公路深化治超,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省交通厅已召开了全省农村公路治超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了农村公路深化治超工作。我们将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针对超限运输的流动性,公路通行的网络性以及农村公路线长面广的特点,继续保持干线公路深化治超高压态势,与农村公路联动治超;积极争取市、县政府支持,加强行业指导,联合各部门,形成治超合力;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载货、出厂、上路;建立健全有效的干线、农村公路联动,各相邻路段、区域联动的一体化治超网络,消灭农村公路绕行盲区;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超的积极性,实行群防群治。
(六)加强治超队伍管理
    队伍管理是治超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支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守法的队伍是治超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任务,分级细化,分解到每一个责任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层层签署责任状,增强治超人员依法治超、规范治超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培训教育。今年省公路局在全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治超检测站开展了人员清理整顿和检测站军事化训练工作,清理了一批不符合条件、存在违法违章的人员,并对检测人员进行了规范严格的军事化训练和仪容风纪整顿,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治超队伍整体精神面貌。以后还将不断加强对治超一线人员在治超政策、处罚程序等方面的全面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真正吃透新的治理政策和措施,从而真正理解好、执行好、落实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专门的治超稽查机构,对基层治超执法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相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检查和督导。对经常出现问题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地区和站点,及时开展专项整顿,肃清队伍,严明纪律。通过制度化的明察暗访和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及时纠正一线执法人员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总之,通过近一阶段深化治理,一是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以前肆意横行的非法加装悬浮轴车辆几乎绝迹,杀伤力巨大的“百吨王”逐渐减少。二是认识空前统一,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强拳出击,行业士气高涨,群众充分理解。“建设是发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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