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深化开展治超工作以来,治理成效显著,基本遏制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反弹势头,但车辆绕行、分合载等问题未得到完全治理,农村公路治超形势严峻。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治超工作形势,创新政策措施,完善硬件设施,实现思路、政策、机制和手段上的新突破,陕西省交通厅近日决定加快实施治超工作责任倒查和治超与计重收费联动机制。
陕西省交通厅要求,治超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对查出的超限超载车辆,要从源头监管、治超检测、计重收费等各个环节追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主体。出现以下四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形,将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问责,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一是运管部门对货物源头装载监管不力,放任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被下游治超检测站或收费站查出的;二是上游治超检测站对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没有消除违法行为,玩忽职守,对超限超载车辆不检查给予放行,被下游治超检测站或收费站查出的;三是计重收费站未实行治超联动机制,对超限超载车辆只收费不处理或不及时报告,被下游治超检测站查出的;四是经省厅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形式查出的超限超载车辆,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不力或没有经过治超检测站或收费站处理的。
据悉,治超责任倒查和追究按照“谁违反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哪个地市出问题,哪个环节有漏洞,要层层追查。下游检测站或收费站发现超限超载车辆没有消除违法行为并继续上路行驶的,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源头监管、治超检测和收费站联动治超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倒查。没有履行职责和不及时报告的,追究其失查责任;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不力的,由陕西省交通厅运管局追究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市运管部门责任,陕西省交通厅治超办扣除厅运管局治超目标责任书中该项目的相应得分;治超检测站未严格执法或收费站未实行治超联动机制的,由陕西省公路局或省高速公路集团、交通集团追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责任,厅治超办扣除省公路局或省高速公路集团、交通集团治超目标责任书中该项目的相应得分。
针对关中和陕北地区路网发达,绕行、分合载现象突出的情况,陕西省交通厅决定建设计重收费和治超检测“二合一”站点。路政部门在计重收费站派驻路政人员负责治超工作。对计重收费站查出的超限超载车辆,由收费站交驻站路政执法人员处理。建立超限超载车辆的交接制度,没有消除违法行为的超限超载车辆,收费站不得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