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省治超工作依照全国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要求,坚持“严防重管高速路、全面控制干线路、保护稳定农村路”的治理方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多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有效遏制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全省平均超限超载率已稳定控制在2%以内,公路养建成果得到有效保护,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治超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超限超载率稳步下降 今年1至12月份,全省累计检测车辆3530万辆,查处超限车辆22.3万辆,超限超载率0.63%,其中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分别为0.11%、1.37%、1.62%,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全省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3%以下,其中高速公路控制在2%以下,干线公路控制在3%以下,农村公路控制在4%以下”的工作目标。
源头治理取得长足进展 按照2008年提出“治源为主,以路促源”的源头长效联动治理原则,制定了源头装载长效治理方案,实施了运政人员派驻制度。
治超检测网络基本形成 截至2008年12月底,全省运行的治超检测站220个,其中高速公路156个,干线和农村公路64个(国省干线44个,农村20个),在16个干线公路省界入口设置治超劝返点,对入省超限车辆实施劝返堵截,在重要盲区路段设置51个临时卸货点;启动53辆流动检测车在盲区巡回检测;实行计重收费与治超联动。
建成一批规范化、文明治超站 在全省开展了创建规范化、文明治超站活动,建成13个规范化治超站和33个文明治超站。
科技治超全面提升 全省90%以上的高速公路治超站安装了车牌自动识别系统, 7个干线公路治超站试运行了高速预检系统,提高了检测效率,保障了道路畅通。
治超队伍建设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制定治超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治超队伍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廉政建设和安全管理;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治超队伍良好形象初步树立,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治超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省交通厅、公安厅、发改委等十一厅局印发了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的实施意见》,确立了10项长效机制,目前,政府部门协作机制、路面治超站点优化机制、源头监管长效机制、治超联动机制、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治超规范执法管理机制、治超工作舆论监督机制和治超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已经基本建立,治超法规机制和全省治超信息联网管理机制正在积极推进,《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运输管理办法》已经省法制办审查并报省政府,治超监控网络平台建设已完成了《初步设计》和《业务需求》。
2009年,我省治超工作将坚持“一手抓长效治超,一手抓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进一步优化全省治超检测网络,强化源头监管、深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全面落实“黑名单”制度,提升科技治超水平、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全面规范治超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稳定控制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超限超载率在2%、3%、4%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