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路局就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了工作目标:争取到2010年底,全省治超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较目前明显提高,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80%以上,执法水平有较大提高,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意见》提出六项工作措施:一是建立行之有效的人员管理制度。完成治超队伍定岗、定员、定编;严格人员准入管理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年龄在2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新增治超执法人员准入条件。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允许进入治超队伍,新增人员为路政协管员并随岗实习6个月。实习期满,参加省厅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完善治超干部选拔和考核机制;治超检测站实行站长负责制,检测站内部要完善班(组)长选拔和考核管理机制,形成“有上有下”的竞争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治超队伍经常性培训教育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治超队伍业务水平和应急应变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治超站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实施半军事化管理。规范检测程序、坚持文明执法。交通流量大的检测站,要适当增设检测设备,逐步安装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妥善处理好治超和保畅的关系。四是健全考核评比和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对治超人员实行德、能、勤、绩、廉等全方位的考核,各单位对检测站点实行季度考核,检测站对个人实行月考核。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或末位的要待岗学习,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治超队伍。开展评比活动,激发工作活力。检测站要经常性地组织站内各班组之间,定期(按月或季度)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文书、仪容风纪等内容的评比活动,评选“优秀班组”、“优秀班长”,“优秀治超员”等荣誉称号,推行“流动红旗”等荣誉形式。五是健全执法监督和问责制度。实行治超队伍轮岗制。在同一检测站任站长满3年,副站长满2年的,一般管理人员在同一检测站工作时间满5年的,在同一检测站同一岗位工作满1年的,必须进行轮岗。完善执法监督和问责机制。健全治超专项稽查工作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六是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尽可能地改善站点生活条件,解决好职工的伙食、洗漱、住宿问题,改善通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