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 日,省政府以第138号令颁布了《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并于2009年 5月1日起正式施行。
4月20日,省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在西安曲江宾馆召开贯彻实施《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省治超办有关成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处室和直属的治超单位以及中央驻陕新闻单位、我省10余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应邀出席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郑仲、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冯西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公路局副局长赵兰州作表态发言,会议由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侯维靖主持。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郑仲就《办法》的立法背景、制定情况以及《办法》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说明。郑副主任认为,为了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的安全和畅通,制定一部适合我省省情、可操作性强的治超工作政府规章是十分必要的。他要求《办法》的实施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学习、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准确、全面行使各自职责,保障《办法》的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冯西宁介绍我省治超工作情况。他指出我省自2003开展治超工作以来,在工作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平均超限超载率已由2003年治超前的80%降到目前的0.63%;公路基础设施得到了有效保护,全省公路好路率大幅提高,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得到了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一些好的做法受到了肯定和推广。他就《办法》如何贯彻实施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办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形成执行《办法》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监督,强化管理,打造贯彻《办法》的坚实平台。
省公路局副局长赵兰州同志就贯彻落实《办法》作表态发言。他认为《办法》的出台弥补了我省地方性治超专项法规的空白,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将有效解决干线和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就如何贯彻执行《办法》,他们决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办法》的宣传工作。二是按照《办法》的规定,研究制定新的干线和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思路和措施,进一步规范检测、规范处罚、规范队伍。三是加快硬件设施建设、加强治超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成2009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候维靖主持会议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郑仲讲话)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冯西宁讲话)
(省公路局副局长赵兰州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