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实行源头装载保证金制度

来源:厅运管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0-04-22 08:00:00 点击量:1155
  
  
  
    为切实将源头治超责任落到实处,彬县县政府决定实行源头治超保证金制度,即由企业缴纳超限超载保证金,存入县财政局设立的专户。二类以上(含二类)企业交纳保证金10万元,三类企业3万元,其它企业1万元。截止目前已收取17户企业治超保证金45万元。对超限超载车辆,倒查源头装载企业,对源头超限装载的企业,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并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第二次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罚款从企业的保证金中扣除;第三次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并扣除该企业交纳的所有保证金。处罚结果抄送其行业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单位)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通过治超保证金的实施,进一步落实了企业源头装载主体,有力推动了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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