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我省公安、交通运输、国土、工商、煤炭等部门打响了治超“ 春雷行动”,此次整治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落实政府治超的主体责任,形成部门联动、源头路面同时治理的治超工作格局。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治,我省各地已逐步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推进治超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西安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签定了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11项具体任务。通过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以各级政府及部门为主阵地,形成政府主导、责任明确、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长期治理的格局。强调: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市政府将通过考核,对治超工作开展好的区(县)给予通报表彰,予以嘉奖。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完成任务差的区(县)和单位,市政府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对有关区(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养护资金在上一年度安排的基础上核减20%和10%。连续两次均在后两名的,暂停其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和养护资金,通报批评其分管领导并做出相应处理。
渭南市人民政府提出:要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今年对治超工作考核后三名的县市区,将建议市政府取消在当年目标任务考核中的优秀资格。对治超工作考核最后一名的,将核减30%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及补助资金;考核连续二年最后一名的,将建议市委、市政府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考核第一名的县市区,将增加30%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及补助资金。4月24日,渭南市在蒲城县召开了治超“春雷行动”现场会,观摩组一行先后参观了尧柏水泥厂货物装载源头治理、山阳巡查点和蟠龙超限站。蒲城县针对今年重点项目多、建材运输相对集中的这一实际,开展综合治理,以县政府名义与各乡镇政府、县内13家源头企业签订了治超目标责任书,将35个县级部门分为6个工作小组,集中打击源头超限企业。共关闭、取缔非法矿山、煤炭企业168家,恢复限行设施49处,源头超限得到了有效管控。
宝鸡市在“春雷行动”中,市政府与各县签订了治理超限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考核办法》。4月16日,宝鸡市依法治市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行政中心召开了《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执法检查工作动员布署会。对近年来的治超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特别就 2009年5月1日起《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工作进行了通报。市工商局、国土局、交警队、车管所、公交办等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治超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表态发言。市法制办要求各部门要继续履行职责,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市依法治市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将在近日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