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春雷行动”开展以来,渭南市大荔县交警部门针对个别超限车辆驾驶员屡罚屡超的情况,依据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处罚记分办法,实行经济处罚加记分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该记分制规定对于超过核载质量未达30%的除按规定罚款外,再记2分;超过30%的除罚款外,记3分;对于无证驾驶且严重超限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对于不服从超限站管理的机动车驾驶员处200元罚款,记1分;对于在检测区域不按规定、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对于机动车长、宽、高超过规定的处200元罚款,记1分。实施该项政策以来,已有13名违章驾驶员被行政拘留,扣留车辆275台次,暂扣驾驶证件85本,处罚记分1760分,涉及人数500余人。严格的执法纪律使大多数驾驶员接受了教育,严重超限和阻挠执法行为明显得到遏制,有力地保障了大华路超限站正常的检测秩序。
据悉,自2005年7月大华路超限站启动运行伊始,大荔县交警大队立即主动与该站联系,及时进驻,协同开展超限治理。从2008年5月起开始对屡次超限且不改的驾驶员实行记分,“春雷行动”开展以来,他们修改完善了原来的记分制,制订更为详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