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3-06-04 01:28:44
点击量:118323
厅直各事业单位:
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2012年厅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已经完成,并得到了省财政厅的通报表彰。2012年,全系统政府采购预算40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61万元,节约资金59万元,节支率达到11%,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经省厅对各单位上报的201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进行综合考评,决定对厅运管局、厅信息中心、厅定额站、陕西交通技术学院、厅机关等6个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其他单位要在报表填报的自觉性、准确性以及信息报送的及时性等方面查找差距,扎实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水平。
为了更好地推进厅直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通报及做好2013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3】35号)有关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编报单位要深刻认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并组织落实,及时布置,明确职责分工,注意相互协调,确保本单位准确、及时地上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相关资料。
二、从2013年起,各编报单位在编报统计报表时,不仅需填列协议供货、分散采购的项目,同时还需将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中填列。从2013年起,各编报单位在编报统计报表时,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其采购程序无论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适用招标投标法,均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
三、为满足GPA研究和谈判的需要,今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需要将完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完全使用自有资金的采购活动纳入统计范围,在“纯自收自支信息管理”模块中按季度填报,并单独汇总上报,不纳入年报汇总范围。
四、2013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仍使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单机版,即数据录入、报表生成等工作在本地计算机进行,以数据盘形式(导出文件格式为*.cz文件)上报省厅。各编报单位在每次上报数据之前务必确保将系统升级到最新版本,各单位注意不要采用在线升级的方式升级,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系统的最新升级包,下载网址:http://www.ccgp.gov.cn/tjzl/tjsplash.shtml,下载后手动安装即可。
五、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分为季报和年报,各单位请于每个季度结束后3日内上报季报数据,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上报年报数据,并将年报的纸质报表加盖公章报送省厅财务处。
六、省厅将继续对厅直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结合统计基础工作、报表质量、年报季报报送及时性等因素)进行评比,并给予通报。
七、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遇到统计编报口径等问题,请及时与省厅财务处或省财政厅采购资产处联系。如遇统计软件操作问题,请及时与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联系。
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联系电话:
029-88869062
省财政厅采购资产处联系电话:
029-68936148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6550-933[分机号:33713、33714、33715、33716、33717、33718];15712868936;15712868951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