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户县管理所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201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
近年来,户县管理所立足工作实际,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推动运营管理发展的内在动力高度重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各项运营管理及文明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同时,职工工作、生活环境也有了明显改善,满足了员工超越自我、完善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形成了内部团结、队伍稳定、人心思进、奉献事业的良好局面。
在文明创建过程中,户县管理所还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精心设计和持续开展了具有企业特色的以“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群众创建活动,切实搭建平台,“道德讲堂”传播“正能量”;树立标杆,志愿者服务队弘扬社会“主潮流”;因地制宜,公益广告宣传建立新阵地;注重教育,文明餐桌营造节约新风尚;强化引导,网络传播唱响“中国梦”主旋律;完善机制,员工思想道德建设取得新实效。同时通过发放“户县管理所道德储蓄卡”、开展 “公共文明引导员先锋队”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和长效化,不断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带动和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现创新发展,促进了运营管理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