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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吴起至定边公路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环境保护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5-08-07 01:23:33 点击量:12333

1.招标条件

陕西省吴起至定边公路项目已经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 [2015]9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陕西省环保厅和陕西省水保局分别以陕环批复[2010]564号和陕水保函[2010]114号文对本项目环保和水保报告书予以批复。现拟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监测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的方式。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陕交函[2015]23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建设管理模式采用发包人自管模式,发包人统一负责项目全部建设管理工作和监理工作,项目执行机构为吴定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陕西省吴起至定边公路为陕西省“2367”高速公路网定汉线的重要组成路段。起点位于吴起县城东走马台,与延志吴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定边县城东南石井子,和青银高速公路相接,全长约91.931公里。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共设桥梁95座,其中大桥24014.52米/77座,中桥1078.48米/15座,小桥61.62米/3座。共设隧道5657m/4座,其中长隧道4526.5m/2座,中短隧道1130.5m/2座,桥隧占路线的33.52%。设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式立交5处,涵洞58道,通道27道,天桥4座,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本次对陕西省吴起至定边公路所有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及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进行招标。计划服务期为60个月,其中施工期36个月,运营期24个月。本次招标水土保持监测为1个标段、水土保持监理为1个标段、环境保护监理为1个标段。

具体见下表:

标段

内容

工程范围

计划服务期

SJC

水土保持监测

陕西省吴起至定边公路所有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

60个月

SJL

水土保持监理

陕西省吴起至定边公路所有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

HJL

环境保护监理

陕西省吴起至定边公路所有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有相关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无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各标段具体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见下:

3.1.1资质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SJC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SJL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HJL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备案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交通运输类。

3.1.2业绩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SJC

2010年(含)以来,完成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不少于1个。

SJL

2010年(含)以来,完成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不少于1个。

HJL

2010年(含)以来,完成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理不少于1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若投标人同时具有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环境保护监理的资质,则可同时购买水保、环保类3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与本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存在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8月14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6时 (北京时间),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915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6号)购买招标文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0日15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至15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商务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每标段递交2万元投标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29-88869720                传    真:029-88850952  029-88869720

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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