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吴起至定边公路已经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 [2015]14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陕西省环保厅和陕西省水保局分别以(陕环批复[2010]564号和陕水保函[2010]114号)文件对本项目环保和水保报告书予以批复。现拟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监测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陕交函[2015]23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建设管理采用自管模式,业主统一负责项目全部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现场执行机构为吴定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吴起至定边公路为陕西省“2637”高速公路网“定汉线”的重要组成路段。起点位于吴起县城东走马台,与延志吴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定边县城东南石井子,和青银高速公路相接,全长约92.225公里。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共设桥梁22023米/99座,共设隧道5672m/4座,桥隧占路线的30%。设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式立交3处,涵洞59道,通道38道,天桥1座,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本次对吴起至定边公路所有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及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进行招标。计划服务期为60个月,其中施工期36个月,运营期24个月。本次招标水土保持监测为1个标段、水土保持监理为1个标段、环境保护监理为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
内容 |
工程范围 |
计划服务期 |
SJC |
水土保持监测 |
陕西省吴起至定边公路所有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 |
60个月 |
SJL |
水土保持监理 |
陕西省吴起至定边公路所有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 | |
HJL |
环境保护监理 |
陕西省吴起至定边公路所有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SJC |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 |
SJL |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HJL |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备案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交通运输类。 |
3.1.2业绩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SJC |
2010年(含)以来,完成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不少于1个。 |
SJL |
2010年(含)以来,完成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不少于1个。 |
HJL |
2010年(含)以来,完成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理不少于1个。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若投标人同时具有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环境保护监理的资质,则可同时购买水保、环保类3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2日每日9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14时至16时,在西安市唐兴路21号中江酒店(唐兴路与丈八北路交汇处,详见大厅公告),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但需提供上级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15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至15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按所报标段数递交2万元/标段(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投标担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29-88869720 传 真:029-88850952 029-88869720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