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陕西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近日,厅运管局联合省公安厅及省安监局,对河南境内的沈丘、中牟、安阳3个接驳点的设施配备、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实地考察验收。
验收小组对西安—福鼎(陕AE3956)、西安—启东(陕AH0198、陕AF0583)、汉中—天津(陕F18265)、西安—德州(陕AE0647)5辆长途接驳运输客车的接驳换驾及动态监控等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总体良好,个别车辆由于高速路堵车或大雾雨雪等天气原因,不能严格在23时至2时之间进行接驳换驾。
验收小组要求各接驳点的主管企业要认真履责,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接驳管理员在接驳运行单上代驾驶员签字现象。对于接驳点管理员利用微信群功能,对接驳换驾人员进行拍照,应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传回总部,由监控人员进行核实并记录存档;各参盟企业要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夜行客车的运行管控,确保长途接驳运输车辆运行安全。